刘利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您有一份高收益理财待收,年化利率高达24%,稳赚不赔!”“无需征信,仅凭身份证就能办理大额贷款,最快当天到账!”……当这些“天上掉馅饼”的消息出现时,你信吗?
被告人王某在自贡等地分别成立某投资管理公司、某影视公司和影视分公司,该三家公司均无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及相关金融业务资格。王某为偿还个人债务、投资相关项目,组织被告人黄某等人通过发放传单、口口相传、组织推介会、实地参观相关公司等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宣传,并与集资参与人签订协议,承诺“半年期投资”支付月息2%,“一年期投资”支付月息3%,同时还有部分现金优惠,协议期满后,全额退还协议金额。经查,王某等人共计向自贡等地不特定的600余名公众非法集资3100余万元,绝大部分资金被王某等人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购置房产、还本付息、支付集资团队提成等,仅极少部分资金用于了投资电影。截至案发,未归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达2200余万元。
经自贡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等人分别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十四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八十万元至八万元不等罚金。虽然犯罪分子受到严厉惩处,但集资参与人的损失已经难以挽回。
我国法律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行为严惩不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了相关罪名及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诈骗罪】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保险诈骗罪】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您怀疑自己遇到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或发现疑似线索,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也可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法院咨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