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县:“两长”同庭显担当 打击犯罪护民生

  
2025-08-29 10:15:20
     

为进一步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发挥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8月26日,由新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件挪用国家扶贫资金、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新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新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谭江作为国家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新龙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克华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


庭审现场,公诉人严格遵照“证据裁判规则”要求,依托证据还原案件事实,围绕该起挪用公款犯罪的资金来源、资金性质、鉴定意见、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的具体表现等关键事实,对全案证据分组进行了详略得当、有理有据的有力举证,及时、准确回应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个别证据、事实的质证意见。庭审中,公诉人举证质证程序规范、语言表达得体、逻辑清晰、思维缜密。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被法庭当庭采纳,并当庭宣判。


教育警示、防微杜渐。公诉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履行检察机关的法治教育职责,充分借用公开庭审的机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组织本单位部分干警到庭观摩。在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围绕被告人的职业经历、蜕变过程、行为危害、警示意义等方面向旁听群众、干部开展了一堂庄重的警示教育课。以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推动树立廉洁从政的规矩意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意识,内化为领导干部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查漏补缺、提升能力。根据省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2025年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等要求,自觉将检察机关置于监督中。庭审结束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本院干警代表召开了案件评议会。充分肯定了公诉人庭上在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程序运用、维护民生民利上的担当,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的职责使命,实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对公诉人未能全面回应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认罪认罚当庭释法说理不足、个别证据举证冗长等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改进建议。

新龙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强化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走深走实,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全面、准确、完整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权益。

(新龙县检察院)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