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首部物业管理地方法规《遂宁市物业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2025-08-28 10:35:56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罗孝伟

8月26日,遂宁市召开《遂宁市物业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和介绍《遂宁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

物业管理是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更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大事”。作为遂宁首部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条例》有何特点?如何通过顶层设计,实现全市物业管理从“痛点清单”到“幸福样板”的转变?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物业服务涵盖面不断扩大,遂宁物业管理活动中逐渐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该《条例》立法项目于2022年列入立法规划,通过问题梳理、集中座谈、专家论证,起草形成条例草案。2025年2月,该《条例》进入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阶段,又汲取先进地区的有益经验,反复修改条例草案,对物业服务人、业委会成员违反条例的行为新设置了法律责任,并全部进行听证。

《条例》于2025年6月23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5年7月30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具有五大特色和制度创新,分别为:一是创新共有资金规范化管理制度,破解业主共有资金收支管理乱象;二是强化智慧赋能,推动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深度应用; 三是规范业主大会会议组织程序,保障业主有序自治;四是健全物业服务监管机制,促进服务水平提升; 五是注重友好社区建设。

如何将《条例》从“纸面”落到“地面”?遂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条例》牵头起草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该局将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制定《遂宁市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执业管理办法》《遂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监督考核办法》等配套政策文件,与《条例》同步施行。同时,多渠道开展宣传培训,并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监督考核等工作。

《条例》实施满一年后,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条例》始终适应遂宁市物业管理发展的需要,持续有效地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秩序,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