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广元中院联合利州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2025-08-15 16:39:43
     

母欢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8月15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广元中院联合利州法院在廊桥开展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将生态保护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滥伐树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危害及法律后果,通过“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群众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引导大家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在公园里发现有人电鱼如何举报?”“向河流或者绿化带倾倒垃圾会面临什么处罚?”在互动咨询环节,干警们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同时,与群众分享交流了日常生活中的环保行为,倡导大家从节约水电、低碳出行、垃圾分类等方面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此次活动通过零距离、接地气的普法形式,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下一步,利州法院将继续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大生态司法保护力度,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公众自觉守护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家园筑牢法治屏障。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