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动动手指,转发个邀请码,就能轻松赚取返利0.3%的“小钱”?小心!这看似简单的行为,可能已经触碰法律的红线,将你推入犯罪的深渊。近日,崇州法院通报一起开设赌场罪。
2021年4月,在陕西打工的刘某通过网络链接接触到某境外赌博网站,并在该赌博网站上输了不少钱。因收入减少,刘某萌生了给平台当代理赚取返利的想法。刘某将自己注册账号收到的邀请二维码发在各个微信群里,一旦有人扫码进入平台并且在平台里玩游戏或者参与赌博充值,平台就会自动按照充值数额0.3%的比例给刘某的账户返利。2024年,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办理某APP开设赌场案中发现了刘某为赌博网站充当代理的线索。崇州市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经查,2021年至2023年,刘某从该平台获取返利共计7586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境外赌博网站充当代理并招揽赌客,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
破除认知误区,远离犯罪旋涡
1、认清推广本质,切勿以身试法。你的推广行为是赌博犯罪链条的关键环节,与平台运营者同罪!
2、警惕零花钱陷阱,代价远超所得。赚的少不意味着不犯罪,为赌博网站充当代理并且获利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