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越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无人机“黑飞”行为不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还触碰了法律红线。近日,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
据办案民警介绍,违法行为人钟某某未经批准操控大疆牌 AIR3 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自贡市人民政府大楼上空对自贡市人民政府进行拍摄,在抖音直播时未经批准操控大疆牌 AIR3 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对自贡市武警支队进行拍摄,还对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凤鸣机场跑道、塔楼及航空产业园进行拍摄。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钟珏良对自己未经批准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飞行拍摄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贡井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钟某某未经批准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多处管制空域飞行,并对涉密场所进行拍摄的行为,予以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 1500 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