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有侥幸心理 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被法院司法拘留

  
2025-08-08 12:58:38
     

近日,壤塘县法院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取得重要进展,壤塘县法院执行局成功促使被执行人直面还款责任。


该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壤塘县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桑某某需在三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索某某的7.8万借款。2024年11月1日判决生效后,桑某某并未履行偿还义务,索某某于2025年2月向壤塘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被执行人可能身处牧场劳作,执行干警先后三次深入牧场寻找,均未寻到被执行人踪影。

后期,执行干警持续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线索,终于在2025年7月成功锁定被执行人位置。当执行干警出现在被执行人面前时,桑某某对之前的逃避行为仍心存侥幸。鉴于其长期逃避执行的恶劣行为,壤塘县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实进行司法拘留,以彰显法律威严。


面对法律的严惩,桑某某主动向执行干警提出还款方案,表示愿意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并详细说明了还款计划与资金来源。承办法官表示,将对该还款方案进行审核评估,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前提下,若方案切实可行,将监督被执行人按计划还款。

下一步工作中,壤塘县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以有温度的执法和刚正不阿的态度,破解执行难题,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当事人合法权益。(壤塘县法院)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