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文县检察院干警与县公安局、大河苗族乡政府及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到大河苗族乡开展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现场踏勘工作。
该案中,80余亩农用地因矿山开采,地上林木和表层土壤被破坏,但案涉人员未办理相关征占用土地手续,原有植被生态系统遭到破坏,水土流失风险加剧。
现场勘察
兴文县检察院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抓手,落实“刑事惩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机制,一方面通过刑事追责严惩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委托鉴定机构针对生态环境损害情形,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明确修复标准,测算生态修复费用,通过提起公益诉讼方式确保“谁破坏、谁修复”的法律责任落地落实。
(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