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人被骗,0门槛兼职变“赔本活”

  
2025-07-29 12:38:1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简单易做,挣钱容易。”这样的兼职广告吸引了不少人前去,结果应聘者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搭进去保证金。近日,成都市双流区法院通报了一起兼职诈骗案,223人被骗。

2016年8月起,邓某某开设多家花艺工艺店,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简单易做,挣钱容易”的兼职广告,吸引了大量兼职者。兼职者被广告吸引而来后,邓某某便要求其签订《产品外包加工协议》,收取358元至836元不等的保证金和材料费。邓某某不仅承诺回收制作好的手工花,还表示兼职者若做满888朵花,便退还保证金并奖励188元。然而,当被害人按要求完成作品前来交货时,邓某某却以不达制作标准等理由拒收,致使参与者既拿不到报酬,又要不回押金。

法院审理

截至案发时,邓某某共骗取223名被害人保证金、材料费等共计人民币94518元,非法所得均被其用于个人消费。2023年7月,警方在其店铺内将邓某某抓获。案发后,邓某某主动退缴了全部赃款。

双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金钱,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邓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其积极退赃、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形,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手工活兼职诈骗案件。这类骗局通常具有三个典型特征:首先,不法分子专门针对待业人群,利用其急于创收的心理实施精准诈骗;其次,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披上合法外衣,使骗局更具迷惑性,并以“保证金”“产品质量押金”“材料费”等名义,要求受害者提前支付一定费用;最后,设置看似合理实则无法完成的任务标准,如本案中888朵花的数量要求及苛刻的验收条件,确保被害人无法达标。

法官提醒:找(兼职)工作要到正规的招聘、中介平台,与雇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工作内容、报酬支付方式、验收标准等,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对需要预先缴纳费用的工作保持高度警惕,切勿陷入类似诈骗陷阱!如果发现自己可能遭遇诈骗,立即停止与对方的交易,拨打反诈专线96110举报,保留好所有证据材料,以便警方调查取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