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近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妨害公务犯罪案件,一男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遇到查酒驾后还强行冲卡逃逸,导致执勤辅警身体多处受伤,最终,该男子因妨害公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23年10月9日1时,都江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某路口设卡查处酒驾时,遇邱某志驾驶的机动车。在执行公务的交警大队辅警向邱某志索要驾驶证、行驶证查看时,因担心自己饮酒后驾车行为被查,邱某志不顾辅警安全,驾车强行冲卡逃逸,造成辅警被车辆拖行后摔倒在地,拖行造成了辅警双手臂、手肘、右侧大腿等身体多处部位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案发后,邱某志自行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未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邱某志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邱某志自行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邱某志到案后,其家属对受伤的执行公务人员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鉴于邱某志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悔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较轻,并得到了被害人谅解,最终,法院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