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庆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法官,经过你们苦口婆心地劝说,我现在想通了,愿意好聚好散,与她和平离婚……”7月23日,广元利州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经朋友介绍于2020年相识,2022年12月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婚前对彼此的了解较少,感情基础不牢固,婚后不久,双方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两人亦长期分居两地,逐渐产生隔阂。李某认为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无法和好,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张某返还彩礼及三金。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简单的一判了之虽然能审结案件,但不能真正化解双方的矛盾。于是,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双方诉求并组织多次调解,但双方矛盾较深,和好无果,一时陷入僵局。
为有效缓和双方矛盾,在庭审当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一步进行调解。面对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的局面,承办法官一方面从情、理、法多维度对双方进行悉心疏导,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心声,让双方排解、发泄负面情绪。另一方面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婚姻关系,舒缓对立情绪、回归到解决问题的轨道,提出初步的调解方案。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为确保协议即时履行,避免后续引发纠纷,承办法官顺势引导被告张某当庭给付原告李某3万元彩礼。至此,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婚姻家事纠纷连着民生,系着民心。利州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落实实质解纷工作要求,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的各环节,推动婚姻家庭类纠纷多元化解、就地解决,让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