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田某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遂宁市人大常委会、遂宁高新区管委会、船山区纪委监委等24家机关单位共计140余人旁听庭审。
法庭上审理查明,2020年8月至2024年12月,被告人田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安排或者伙同他人通过虚增采购物品的数量、单价、虚构拆迁面积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819498元,个人分得283000元。2020年8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田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接项目及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5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91000元。
被告人田某曾接受高等教育,作为一名党外干部,本应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却放纵贪欲身陷囹圄。随着庭审活动的展开,田某从突破“底线”到逾越“红线”的过程清晰还原。被告人田某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当庭宣判,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