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市自流井法院:发出司法建议行政机关自行纠错

  
2025-07-15 09:29:37
     

饶姣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行政审判一手托着“民”,一手连着“官”。近日,自贡市自流井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司法实践中罕见的行政争议。

2022年2月,张某因对房屋的注销登记行为存在异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注销登记,因其诉讼请求已超过法定诉讼期限,法院不予立案。之后张某多次向市中院提出上诉,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2025年3月,张某以确认注销登记行为无效为由提起诉讼,自流井法院依法予以受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了解到张某在申请注销登记过程中进行了虚假陈述,后行政机关对张某名下的一套住宅进行了注销登记。鉴于案情特殊,承办法官立即展开了类案检索、案例分析评估工作。经充分检索,库内尚无公开案例可供参考。

在查清案件事实后,承办法官通过引导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以更便捷、高效的方式纠正其违法行政行为,但行政机关对自行纠错的建议犹豫不决,案件的协调工作陷入僵局。

行政机关接到司法建议后对问题进行了认真研判,接受了建议内容,张某也向法院申请撤诉,一起历时四年的行政争议终于尘埃落定。

府院的良性互动,司法建议的柔性处理,法官的“如我在诉”情怀以及“诉讼到我为止”的责任担当,共同促进了本案的圆满解决。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