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检察建议促执行和解 23万元欠款终有着落

  
2025-07-14 09:48:0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

“这笔23万元的欠款他拖了整整一年,是你们把‘死案’盘活了。”当申请人贾某将锦旗交到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上时,他的脸上终于展露笑容。就在两周前,贾某还在为这笔石沉大海的执行款四处奔波。近日,渠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并积极推动执行和解的方式,成功办理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

申请监督人贾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法院。2024年,经人民法院判决,判令刘某向贾某支付借款及利息合计30余万元。然而,截至今年4月,仍有23万余元欠款未能执行到位。5月,贾某因向执行法院提供相关财产线索后款项仍未得到执行,向渠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渠县检察机关受理监督申请后,依法全面审阅卷宗材料,并依据申请人贾某提供的财产线索开展深入调查。经查证,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存在不如实报告财产的重大情况。调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反复对刘某进行法制教育,并与法院保持充分沟通协作。

最终,在检法两家的共同努力下,刘某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主动与贾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目前,刘某已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期款项。

渠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执行监督案件绝非简单地以“案结”代替“事了”。该院将持续深化法律监督职能,在监督工作中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合力攻坚克难,切实推动“执行难”问题的有效解决。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