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检察院“监督+调解”双轨模式巧解执行纠纷

  
2025-07-09 10:02:30
     

张莎敏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谢谢检察官,你们可帮了我大忙了!”7月7日,旺苍县检察院检察官收到了来自申请人张某某一面写有“检徽闪耀护公正,司法为民暖人心”的锦旗。

今年6月,张某某以旺苍县法院执行不力向旺苍县检察院申请监督。经审查查明:2018年11月,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某与康某、A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康某向张某某支付工程款四十余万元。执行过程中,张某某与康某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后张某某以康某未按期支付为由要求恢复执行,但被执行人认为已经按协议履行并无其他违法行为。

面对双方矛盾,旺苍县检察院运用“和解五法”,采取“背对背摸底+面对面协商”工作法,以“监督+调解”双轨模式开展执行监督工作。检察官在走访调查被申请人康某收入情况过程中,了解到康某因新冠疫情、受伤等原因未足额支付2022年、2023年欠款,但2025年已补齐,其办婚宴、满月酒虽有资金入账,但已将所收礼金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及家庭开支,无钱履行给付义务。检察官组织村社干部、被申请人所在单位管理人员协同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通过释法说理讲明法律规定,重点释明违反执行规定的法律后果,督促被申请人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同时,引导申请人适当降低诉求,找到双方平衡点,积极寻找和解突破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申请人康某承诺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债务,并承诺偿还期限。2025年6月18日,申请人张某某领到了执行款,自此申请人诉求得到解决,双方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下一步,旺苍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监督+调解”双轨模式,以更精准的举措化解执行纠纷,切实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将司法为民理念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