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近年来,随着城市住宅小区使用年限增长,因配套设施权属不清引发的物业纠纷日益增多。近日,成都市双流区法院就化解了一起长达七年的车位之争。
双流区某小区因规划较早,仅有地下车位22个,其中15个登记在开发商某公司名下。自2004年起,小区业主陆续入住,开发商与部分业主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约定租期至2018年,租金为140元/月。
2017年,物业公司离场后,小区实行业主自治。此后,因车库漏水、公共区域占用等问题,业主与开发商矛盾逐渐激化。2018年合同到期后,欧某、胡某等十余户业主未再支付车位租赁费,此后七年,开发商也无法实际控制、使用车位,双方矛盾持续积累。多次协商未果后,2025年,开发商将欧某、胡某二人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占车位并支付七年来的占用费共计2万余元。因小区其他业主亦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群体性纠纷潜在风险较高。
本案表面为车位权纠纷,但实质涉及小区业主群体性利益,矛盾复杂。一方面,开发商作为车位所有权人,依法享有物权;另一方面,欧某、胡某等业主存在现实停车需求,而历史遗留的车库维护、公共区域争议等问题亦未解决。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实地勘察了车库漏水情况,了解业主实际停车需求及周边市场租金标准;并组织开发商、有停车需求的十余户业主召开座谈会,引导双方在租金标准、车位修缮、公共区域管理等问题上达成共识。最终,成功促使双方就租金、车位维护管理等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订新合同后,开发商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典型意义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权属争议日益凸显,尤其是车位归属、公共区域占用、物业费分摊等问题,因产权界定模糊、历史遗留因素交织,极易引发群体性矛盾。此类纠纷若处理不当,可能激化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对立,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本案承办法官在保护物权的同时,兼顾民生需求,通过调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通过实地调查、精准研判,以个案调解促推同类纠纷化解,破解涉众纠纷困局,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