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法院:以案释法 丧偶女婿主张死亡赔偿金有法可依

  
2025-07-07 15:32:45
     

大法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亲情是人与人之间最温暖的羁绊,孝心更是血缘之外最动人的坚守。近日,大邑县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以公正和温情的判决,支持了丧偶女婿主张岳父死亡赔偿金的诉求。

据悉,在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赔偿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可以参照遗产分配处理规则。本案中,丧偶女婿一直照料岳父日常生活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并在岳父意外离世后负责其火化丧葬事宜,丧偶女婿与岳父之间已经具有相当的经济牵连和情感依赖关系。故,丧偶女婿可参考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主张民事赔偿权利。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丧偶女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该判决不仅是对法律条文的生动诠释,更彰显司法对传统美德的守护。

未来,大邑县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秉持“法理情”相融合的理念,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公正裁判守护每一份真挚亲情,以法治力量让“尊老爱老、崇德向善”的价值理念在司法实践中熠熠生辉。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