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世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综治中心真的太好了,多亏你们的帮助,我才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呀……”电话那头是农民工宋某的声音。在这通电话的背后,藏着自贡市贡井区综治中心一站式服务的故事。

2024年9月19日,自贡市贡井区的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上班,在旭川中学门前施工路段摔倒,身体多处骨折,交警因基本事实无法查清,难判定,故向其出具无法认定当事方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在宋某出院后,其怀揣着忐忑迷茫的心情来到贡井区综治中心向工作人员咨询,询问自己的情况能否申请法律援助,找到责任方,并获得赔偿……大厅接待人员了解宋某诉求后,热情接待且宽慰他,并将该诉求立马转法律援助窗口办理。法律援助窗口在核实了宋某的基本身份信息、住院材料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资料后,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范畴,及时为其立案、审批,帮助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在一日内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律师为其代理案件。
法律援助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及时会见宋某,走访相关部门,实地了解,确定了导致宋某受伤的施工路段责任方,随后帮助宋某再次梳理证据,并撰写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官的主持下,侵权方与宋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及时给付了宋某损害赔偿金13873.57元。
综治中心认为其在上班途中不慎摔伤且不是自己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获得赔偿。驻区综治中心的人社窗口通过给用人单位释法,用人单位承诺愿意配合给宋某申报工伤,但前提是对单位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要求宋某放弃,宋某表示不愿意,导致双方又陷入僵局。如果用人单位不愿配合宋某申报工伤,那宋某就要先去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这样既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又占用公共资源。经驻综治中心劳动仲裁委员会居中调解和法援律师的不懈努力,经过与宋某及用人单位3轮协商交流后,用人单位最终与宋某达成赔偿协议,配合其申报工伤保险(赔偿款110000),并赔偿宋某现金30000元。这起历时数月的纠纷化解,实现了"一案解多结"的良好社会效果——既高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帮助用人单位及时化解法律风险,同时避免了行政诉讼、劳动仲裁等多重程序的叠加。
近日,宋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专程来到贡井区综治中心,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