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文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7月3日,记者从广安市中级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邻水县法院一案例入选。
林某与张某离婚纠纷案——示范文本助力听力残疾人诉讼“无障碍”
林某为听力残疾人,婚后与丈夫张某矛盾频发。后林某离家前往外地务工,多次尝试联系张某协商离婚未果。2025年,林某前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争取儿子抚养权。
林某来到法院立案窗口申请立案,因无法口头表达诉求,只能焦虑地通过做手势、手机打字进行沟通。诉讼服务人员看到后,立刻上前提供“一对一”指导帮助。诉讼服务人员了解到林某存在听力障碍,经沟通,大致了解林某诉讼请求,明白其未准备起诉材料,遂向其提供离婚纠纷起诉状示范文本。林某根据示范文本相关提示,通过勾选、填空顺利完成要素式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准备。
诉讼服务人员协助林某将起诉材料提交至立案窗口,立案法官快速提取要素式起诉状的关键信息,半小时内完成立案,林某当场
拿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委托专职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结合林某提交的要素式起诉状以及张某答辩意见,很快明确双方对离婚没有异议,争议焦点在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并最终引导双方就争议焦点达成一致。调解结束后,双方均表示非常满意,对于法院暖心高效的司法服务,林某用手语表示感谢,并竖起大拇指点赞。
本案系离婚纠纷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案例。一是打破沟通壁垒,充分保障残疾人诉讼权利。示范文本结构简单、要素齐全,为特殊群体准确全面表达自身诉求提供了清晰指引。本案中,当事人为听力残疾人,只需对照示范文本勾勾选选、依次填空,就便捷高效完成立案。
诉讼服务人员通过纸笔图文沟通逐项解释示范文本填写要点,亦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遗漏诉求而影响当事人诉权实现。二是清晰呈现争点,促推残疾当事人解纷再提速。
本案中,通过对起诉状中“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等要素的梳理,调解员快速完成案件信息的结构化采集,锁定双方共识,明晰争议焦点,与林某进行针对性沟通,力促双方达成共识,进一步提升解纷效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