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淅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自贡市自流井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
被告卢某通过电话获取肖某200元毒品海洛因购买意向后,在自贡市大安区与其会面后,在老火车站附近完成毒品交易。被告人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审判长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对扣押在案的毒资、毒品及供犯罪使用的手机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本案的高效审理,有力彰显了人民法院严惩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鲜明立场,为提升全民禁毒意识、震慑潜在犯罪分子提供了生动的法治教材。
当日,自流井法院刑庭的干警来到自流井区学苑街道南苑社区,为社区居民带来了一堂简明、通俗、生动的禁毒法治教育课。干警从毒品分类、特征、危害等核心知识入手,系统讲解了传统毒品、新型毒品、涉麻精药品、“笑气”等成瘾物质的识别与防范要点,并紧密结合自流井法院近期审判的新型毒品犯罪真实案例,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