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守护民生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6月18日,仪陇法院正式启动“突维·之执”执行行动,聚焦劳务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抚养费纠纷等民生案件,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集中执行。
专项行动以来,仪陇法院共查封房产1处,拘传被执行人17人,拘留2人,促成14案达成和解,执行完毕28件,执行到位金额83.78万元。
拒不执行?拘留!
邓某雇佣唐某等9人,在某市城固北站项目从事人行道铺砖。工程结算后,邓某未如约支付劳务工资,向唐某等人出具了借条。唐某等人诉至仪陇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邓某向唐某等9人支付劳务工资合计42495元。
唐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全面查控邓某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发现无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多次传唤下,邓某避而不见,案件陷入“人难找、财难寻”的僵局。
在本次专项执行行动中,法院多次组织干警奔赴邓某老家,向其宣读相关法律文书,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但邓某仍表示无钱履行。鉴于邓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为维护法律尊严,仪陇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邓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柔性执行,修复亲情
原告刘某甲、何某某与被告刘某乙等三姐妹因赡养费纠纷起诉至仪陇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刘某乙等三姐妹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护理费250元,医疗费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由被告刘某乙三姐妹平均承担。
调解生效后,刘某乙未履行生效文书载明的义务,刘某甲与何某某向仪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控财产发现刘某乙在某农商银行有一笔存单,具备履行能力。鉴于刘某乙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为维护法律权威和申请执行人权益,法官将刘某乙强制传唤至法院,对刘某乙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耐心细致地释明《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如继续抗拒执行,将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更严厉的法律制裁。考虑到家庭纠纷的特殊性,在依法施压的同时,执行法官注重化解矛盾、修复亲情,主动联系了刘某乙的儿子,共同劝导、感化刘某乙。当日,刘某乙主动将拖欠的全部赡养费如数交至法院,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多次调解 执行金额当场给付完毕
马某受雇给严某做砍伐搬运上车工作,在上车过程中马某从车上摔下受伤。事故发生后,严某拒绝承担马某的医疗费用及其他赔偿责任。马某无奈之下向仪陇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严某未按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支付任何款项。马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向仪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严某采取“躲猫猫”策略,拒接法院电话,刻意躲避执行,处于“失联”状态。法官先后多次驱车前往严某老家查找线索,并耐心地向严父释法明理,说明严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请严父务必将法院的态度和严某面临的严重法律风险转告严某。
几天后,严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自己履行给付义务有困难。为实质性化解矛盾,保障马某权益尽快实现,法官先后三次组织双方“背对背”和“面对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当场给付。突破执行维度,执着为民初心。仪陇法院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强硬的手段、更务实的作风,强化查人找物,用足惩戒措施,努力让生效法律文书上的“白纸黑字”变成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回应民生关切,传递司法温度与力量!
(刘露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