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监管,严防麻精药品及含麻精药品复方制剂从合法渠道流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6月24日,兴文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部分医疗机构开展麻精药品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辖区范围内使用麻精药品数量较多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专项检查组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查看、询问、查阅台账等方式,对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的采购渠道、存储与管理、发放调配、使用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重点查验使用登记台账。检察干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宣传麻精药品滥用的危害后果,强化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要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严把麻精药品的进出口关,杜绝麻精药品非法流出。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下一步,兴文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织密麻精药品的安全监管网,切实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张华容)
小科普:什么是麻精药品?
麻精药品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统称。
2.精神药品: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根据人体对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常见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有三唑仑、氯胺酮、丁丙诺啡、司可巴比妥等;常见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有巴比妥、阿普唑仑、地西泮、艾司唑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