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为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有力保障交通安全,6月26日上午,德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对近期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32台车辆进行曝光,并通报一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这32台车辆即:川F65PX9、川F1A9D6、川FVT366、川FA5922、川F1H1D6、川FMB750、川FD78937、川FDP3662、川FD22682、川F7Z6J6川FD77310、川F8L3M4、川F69NV7、川FD00457、川F83DR6、川F11ZQ6、川FF66796、川F8E300、川F13NR8、川FD50676、川FS2600、川FDT3883、川FLR793、川FW1235、川F6A3K7、川F2A9W7、川FDT7877川FWB018、川F8C5T1、川FUE753、川FGR986、川FB0527。记者了解到,这些车辆中,交通违法次数最多的达到10次,最少的也有5次。
交警部门敦促车辆所有人及时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交管12123”等渠道及时核对、变更车辆登记信息预留的手机号码,避免发生无法及时接收交通违法信息的情况;遵章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杜绝交通违法。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6月3日16时许,向某兰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德阳市罗江区万安北路行驶至万安北路200米时,与肖某信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相撞,致向某兰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成因是当事人向某兰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超车。交警认定当事人向某兰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肖某信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