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 蔡永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5月9日,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法院对一起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电子烟非法经营案作出宣判,横跨浙江、四川两省的电子烟犯罪网络被彻底斩断,主犯张某某等4人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至五年不等,其余5名从犯也均获相应刑罚,9名被告人同时被责令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这起案件不仅是温江区检察院首次办理的涉电子烟非法经营案,更撕开了电子烟非法经营“线上化、碎片化”的隐蔽面纱。
该犯罪团伙组织架构严密,形成了覆盖全国多地的完整“产供销”链条。2021年,张某某、何某某、李某某三人以6:2:2的出资比例在浙江省瑞安市设立仓库,合伙经营非法电子烟生意。张某某负责从成都的丰某某等人处采购货源,何某某、李某某则组织人员对电子烟进行拆封、分装,并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大肆销售“兔兔奶茶杯”“KKKI”等非国标水果味电子烟。为扩大销售规模,他们还雇佣朱某某协助,利用快递物流将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经检察机关审查,仅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期间,该团伙的销售金额就高达768万元,现场查获的伪劣电子烟经鉴定价值超过400万元,涉案总金额逾千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2年5月1日起,电子烟国标已明确禁止销售非烟草口味产品。但该团伙却瞄准青少年对水果味的偏好,通过隐蔽的社交平台进行交易,既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又扰乱了电子烟市场的正常秩序。案发后,9名被告人认识到自身错误,陆续主动退缴违法所得。
“犯罪分子利用快递实现跨区域流通,使得电子烟非法经营呈现‘线上化、碎片化’的新特点,大大增加了监管难度。”本案承办检察官分析道。检察官同时提醒,电子烟已纳入烟草专卖体系,生产销售必须取得相关许可,任何制售非国标电子烟的行为都将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电子烟,若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与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