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携手,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蜂鹰获救

  
2025-06-25 11:35:11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6月15日14时30分,邛崃市公安局大同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大同镇周沟村(青岗坪)路边发现一只疑似老鹰的野生动物,需专业部门处置。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与报警人刘星完成交接,并第一时间联系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处置。


经民警初步观察,该动物体长约50厘米,羽翼呈棕褐色,具典型鹰类特征,但无明显外伤。为确保动物安全,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暂时安置,并安排专人提供清水与食物。6月16日9时40分,邛崃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专家抵达派出所。经专业鉴定,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蜂鹰。随后,工作人员将其接回救护中心进行全面检查,待符合放生条件后将择期回归自然。

此次救助行动中,警民高效联动为野生动物保护争取了宝贵时间。邛崃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受伤、受困或疑似珍稀野生动物,请勿擅自处理,应立即拨打110或联系林业部门,由专业机构进行科学救助。

近年来,邛崃市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通过警民协作机制已成功救助猫头鹰、凤头蜂鹰等多只国家保护动物。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深化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等违法行为,全力守护城市生态安全屏障。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