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遂宁安居法院刑事审判庭走进琼江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变“庭审现场”为“普法课堂”,让社区群众零距离接受禁毒法治教育。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被告人刘某某多次容留他人吸毒事实及证据进行举证、质证,从犯罪构成、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刘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安居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依法当庭判决刘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庭审结束后,安居法院联合安居检察院“趁热打铁”,在社区现场开展了“6·26”国际禁毒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向旁听群众讲解了毒品种类、危害、常见的毒品犯罪行为等禁毒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毒品的高度警觉和辨别新型毒品的能力,引导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刘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