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大哥组“吃瓜局”?广安一男子偷瓜两次换来十日拘留

  
2025-06-24 10:13:39
     

邓芦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夜半时分,瓜田犬吠骤起,不是浪漫的田园诗,而是贪婪伸向丰收的手。6月24日,记者从广安市广安区公安分局获悉,为一口“免费”的甜,有人竟两次组团潜入瓜田,最终,“吃瓜”吃进了拘留室!广安区警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组织者王某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其中1名参与者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其余3名参与者均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近日,男子王某源偶然尝到本地某西瓜基地的西瓜,觉得特别好吃。可他不是想着购买,而是动起了歪心思。他先后两次邀约不同的朋友(每次连同王某源共3人),趁着夜色掩护,潜入该西瓜基地实施盗窃。第一次偷走11个大西瓜!隔了几天,他们贼心不死,再次偷走9个!经查,被盗西瓜单个重量在10至15斤左右,按市场价格2元/斤计算,两次盗窃总价值超过300元。

西瓜基地老板在深夜被看护犬的激烈吠叫声惊醒,他警觉地赶到瓜田查看,赫然发现田里多处瓜藤被扯断,新鲜采摘痕迹明显——西瓜被偷了!愤怒又心疼的老板立即赶到广安区公安分局大龙派出所报案。

接报案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调取基地及周边关键监控视频、细致开展现场勘查、广泛走访周边群众摸排线索。很快,以王某源为首的5名违法嫌疑人被成功锁定。

到案后,王某源等5人对结伙盗窃西瓜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广安区警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组织者王某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其中1名参与者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其余3名参与者均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警方提醒

几个西瓜看似价值不高,但“勿以恶小而为之”!偷瓜不是“薅羊毛”,而是切切实实的盗窃行为!农民辛勤耕耘,汗水浇灌成果。任何窃取他人劳动果实的行为,公安机关都将依法坚决打击,绝不姑息!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请广大市民自觉遵纪守法,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尊重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