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绵阳市检察机关首批次高阶段的检察官助理选拔笔试顺利举行,市县两级检察机关80余名符合条件的检察官助理同堂竞技参加选拔。
据介绍,绵阳检察机关此次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参加选拔人员的政治素养、法律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以及证据审查判断、事实认定等检察实务能力,旨在选拔出政治素质好、法律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助理。选拔高阶段的检察官助理,是绵阳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初任检察官人选储备、推动检察官助理分层分类培养的具体实践。此前,绵阳市检察院制定了《绵阳市检察机关高阶段的检察官助理选拔和管理办法(试行)》,就高阶段的检察官助理选拔原则、条件、程序、职责、培养等进行明确和规范,规定高阶段的检察官助理选拔由市检察院统一组织、统一标准,采取“笔试+答辩”的方式,综合考虑人选一贯表现、与岗位的匹配度等因素,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并承担相应办案事项、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此次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将进入现场答辩环节选拔。下一步,绵阳市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检察院“1+6+17”队伍建设新思路,不断深化推进检察官助理全周期、分阶段培养训练,在促进检察官助理职业发展、完善履职机制的同时,增强职业认同,激发队伍活力,更好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魏玲 王梦霖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