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毒品案件庭审“搬进”校园

  
2025-06-20 18:16:39
     

宋君常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富顺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庭审“搬”到了富顺某学校,公开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将严肃的“庭审现场”变为生动的“普法课堂”,近百名师生“零距离”感受庭审威严。


上午十点正,“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被告人杨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正式开庭审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井然有序。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场认罪。

经过合议庭合议,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表现等情况,法庭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没收涉案毒品和作案工具、追缴违法所得2700元。

庭审结束后,该案的承办法官结合毒品犯罪的特点、危害及处罚等为现场师生进行禁毒普法宣传,告诫广大学生远离毒品,筑牢禁毒思想防线。

本次庭审进校园,以最直观的方式上了一堂法治课,不仅让师生近距离了解了庭审的流程,同时引导学生们了解毒品的危害,增强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进而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