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敏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一些车主为从事网约车经营,将车辆挂靠在汽车贸易公司,一旦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并注销,挂靠车辆的后续经营将存在诸多障碍。近日,成都市双流区成功审理了一起破产清算案,为如何处理挂靠车辆的所有权问题提供了有益经验。
成都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从事汽车租赁、汽车及零配件销售,因经营管理问题,近3年产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及执行案件200余件。2023年10月,双流区法院执行局征询公司债权人同意后将该案移送破产审查,法院于当月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
本案管理人接管后发现,债务人名下无实物资产,主要资产为对外投资股权、应收债权、股东未缴出资等,虽登记有225辆汽车,但均系融资租赁车辆,实际权利人并非破产企业。该案因涉及200余辆车辆实际车主的权益,若处置不当,极易造成实际车主无法进行过户登记、影响车辆后续经营等问题,引发群体性矛盾纠纷。
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后,共确认无异议债权7笔、总金额89万余元。双流区法院指导管理人及时拍卖应收债权、对外投资股权,并通过追收股东出资、向债权人募集诉讼费用等方式,追回各项资产106万余元,不仅全额清偿所有债权人,在扣除破产费用、管理人报酬后,还有剩余款项退还股东。同时,深入研究公司经营模式,大力化解衍生诉讼、执行案件。该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一众实际车主为拿回车辆所有权提起了大量诉讼。为化解类似纠纷,管理人及时研判生效判决,统一认定标准,及时协助实际车主办理过户登记,化解潜在诉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