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税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共建共治共享为遵循,健全税收共治体系,深化拓展税务司法协作,全力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
树立“三个”共识,确保协作有力。着力解决破产、执行工作中的涉税涉法问题,实现协作共治。一是在制度建设上求共识,以《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意见》为基础,联合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司法协作的意见》,搭建司法协作平台,确保税务、法院在财产交易处置上有据可依。二是在组织保障上求共识,税务法院联合成立税务司法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总体规划,确保推进落实。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重大涉税案件处理,化解涉税分歧事项。三是在搭建平台上求共识,搭建常态化学习交流平台,税务部门提供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司法部门开展破产、执行法律法规宣讲,取长补短、互学互进,共同提升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水平。
理顺“三个”流程,确保协作有序。着力提升处理执行、破产审批中涉税信息传递流畅水平,确保案件审理与税收征管顺畅衔接。一是理顺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流程,提前介入法院执行、破产审批,及时获取司法拍卖交易情况、破产受理情况、税费征缴情况,准确核算被执行人应纳税费。明确部门间协作互助事项、流程确保司法审判、税费征缴有序衔接。二是理顺债权申报复审流程,畅通分局核算、法制股审核、通过“破产清算案件审核内部流转单”依次传递至各业务主管部门流程,明确审理要求、反馈时限,确保税收债权应申尽申、应审快审。三是理顺破产管理人对接流程,明确归口管理破产管理人涉税咨询、事项办理等业务,实现破产管理人涉税业务法制部门“一窗受理”,避免纳税人重复咨询、多头跑路。减少文书内部流转程序,压缩流转时间,不断提高税务服务破产程序效率。
共建“三个”机制,确保协作有效。着力解决法院执行、破产审批涉及利益主体复杂、税收权益难以保证等问题,提升税务司法工作质效。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梳理执行、破产审批环节中需要互动共享信息事项清单,明确执行标的定向询价、司法拍卖交易税费等涉税信息移送时限、移送方式,实现法院审批执行工作效率、税款征收效率双提升。二是建立协作支持机制,税务机关明确对司法环节财产交易处置、税收债权申报统一标准,积极督导管理人办理涉税事项,督促正确开展纳税申报,及时向法院通报管理人履行代破产企业纳税申报义务情况,避免管理失责风险。法院加强对管理人办理涉税事项监督,全力支持案件涉及税款、滞纳金执行入库。三是建立征收保障机制,严格落实税收征管法,将法院履行协助税务机关扣缴税款义务纳入协作内容,明确法院强制执行工作中被拍卖、变卖财产收入中具有优先性的欠税及交易环节税费依法优先征收。
(林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