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代偿款“失联”,“消失的他”在火车站被拦截

  
2025-06-17 09:21:20
     

胡兴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被执行人成为“消失的他”怎么办?近日,利州法院在公安机关的协助查控下,成功将被执行人秦某拘传至法院,将案件执行到位,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3月,秦某因生活消费需要与广元某保险公司签订《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投保单》,向广元某银行贷款18万元。但贷款发放后,秦某未按期支付贷款利息。2020年10月,该保险公司代秦某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4.95万元。另查明,秦某下欠某保险公司保险费1.09万元。广元某保险公司追索无果向法院起诉。2024年9月,利州法院判决秦某向某保险公司支付代偿款4.95万元、保险费7962.21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秦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广元某保险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5年3月17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秦某对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不予理睬,也不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传唤其到庭处理案件,秦某始终拒绝接电话,随之下落不明。为突破案件执行,利州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查控其行踪。2025年6月13日清晨8点,执行人员根据线索在广元火车站进站口当场拦截欲乘动车外出的秦某。秦某被拘传至法院后,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当天履行案款6.66万元,余款广元某保险公司主动放弃。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