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木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莽应邀列席木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与审委会委员共同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就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量刑标准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会上,首先由木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建军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对《意见》进行了逐条学习解读,重点围绕醉驾案件的立案标准、证据收集、量刑情节、从宽从严情形等关键内容展开。雷莽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分享了对《意见》核心要点的理解与把握,强调在办理醉驾案件时,要准确适用法律,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加强缓刑适用条件的审查,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随后,针对近期办理的几起典型醉驾案件,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讨论。承办法官详细介绍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量刑建议等情况,雷莽从检察监督角度发表了专业意见,就案件中存在的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难点等问题与审委会委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为案件的公正处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参考。
此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共同学习醉驾意见,是加强法检两院沟通协作、统一司法理念和裁判尺度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凝聚司法合力,共同提升办案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下一步,木里县人民检察院与木里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学习讨论为契机,持续深化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交流,确保《意见》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准确贯彻落实,为木里法治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木里检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