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温柔、美女、单身、富二代”,当带着这些标签的人物主动向你靠近,是否让你怦然心动?先别急,因为你可能正在经历一场精心策划的温柔陷阱!近日,记者从崇州市法院获悉,被告人鲜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9万余元,数额巨大,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情经过
2018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鲜某某凭借“精分式演技”,在网络上虚构“王某萱”女性身份并发布虚假照片,以暧昧、露骨的语言与多名被害人网络聊天,进行交友、恋爱,以买手机、包包、衣服、化妆品等为由向对方索要财物。线下则将自己的身份虚构为“王某萱”的弟弟“王某枭”与被害人来往增强信任。后其中几名被害人互相之间通过抖音、朋友圈发现所聊之人皆为同一人,识破“她”竟是“他”,美梦变噩梦,情、钱两空。经查明,被告人鲜某某以此种方式骗取三名被害人共计9万余元。2024年11月19日,鲜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鲜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9万余元,数额巨大,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对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
网络世界虚实交织,情感诈骗屡见不鲜,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伪装自己的身份和意图,以恋爱之名,行诈骗之实。大家在享受网络社交带来便利的同时,要保持警惕、谨慎交友,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更不要随意向他人转账汇款,切莫因一时“心动”付出“心痛”代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