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进综治 释法说理破坚冰

  
2025-06-16 16:08:5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近日,崇州市检察院创新履职模式,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听证会搬进综治中心。针对李某某就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的民事判决提出的监督申请,检察官联合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综治中心调解委员会主任组成多元化解团队,以“家门口听证”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听证会上,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检察官靶向争议焦点,层层剖析:一是利用常识厘清责任,向申请人阐明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对方车辆损失是基本生活经验与法律的共识;二是向申请人强调法院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委托双方共同选定的鉴定机构就车辆损失开展评估,已充分保障申请人权利;三是指出评估报告所依据的检材系经双方当事人确认,鉴定程序合法,不符合重新鉴定的情形。

面对申请人的抵触情绪,检察官协同综治中心调解委员会主任进一步补充释法说理,通过“背对背疏导+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引导其理性看待判决。最终,申请人当场承诺:“收到检察机关决定后,将履行判决义务,向保险公司支付垫付的车辆维修费用。”经后续跟进,申请人收到崇州市院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后,已及时向保险公司支付了车辆维修费用,纠缠了两年多的纠纷终于得以解决。

接下来,崇州市检察院将继续践行枫桥经验,以综治中心为枢纽,借多元协同之力,解法结化心结,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为基层善治注入法治动能。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