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近日,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在处置被执行人房屋时,面对被执行人行踪不明、案外人拒不配合腾退的困境,法官以灵活执法、刚柔并济的处理方式,既坚守法律,又保障各方权益,最终通过柔性举措完成腾退。
2018年8月,Z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熊某某、陈某某签订《金融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由Z银行向熊某某、陈某某提供贷款,期限为60个月,并确定贷款利率、罚息等具体内容,熊某某、陈某某以其二人名下位于成都市房屋作为抵押物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合同签订后,Z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发放了贷款,但熊某某、陈某某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2023年7月,Z银行向四川自贸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熊某某、陈某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过程中,四川自贸区法院依据Z银行的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进行了查封。因该房屋系本案抵押物,在确认处置权后执行法官立即推动司法拍卖处置房屋,最终拍卖成交。但在与被执行人联络告知其房屋处置情况并督促主动腾退时,被执行人声称自己在外地,无法配合腾退工作。
执行法官遂对案涉房屋进行现场调查,经过实地走访了解到熊某某、陈某某二人常年工作、生活在外省,且在外省有居住房屋。案涉房屋由其父母实际在居住,两位老人表示案涉房屋系其出资购买,是用来养老的住房,只是登记在熊某某、陈某某二人名下。在知道执行法官是来通知他们进行腾退时,两位老人抵触情绪非常大,拒不配合法院腾退工作。
鉴于本案案涉房屋的实际居住者的具体情况,虽然其不符合保留住房租金的标准,执行法官秉持实际解纷,善意文明执行的工作理念,经申请人同意后,提请合议庭决议,为两位老人保留了一定的住房租金用于保障其日后基本生活和居住。同时做好腾退预案,提前联系120医疗救护至现场做好保障,同时向房屋所在社区报备,请社区派员到场见证监督。
腾退过程中,以保障老人的人身安全为要务的同时有序进行腾退工作,将房屋物品搬至为其租住的房屋中。面对老人的哭诉,执行法官耐心安抚,悉心沟通,讲明道理,并告知人民法院考虑其特殊情况,已为其保留了住房租金用于生活,最终取得两位老人的理解。对于被执行人不尽赡养义务的行为,执行法官现场通过电话对熊某某进行批评训诫,教育其要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多关心关爱父母,化解两位老人的心结。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个环节,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执行工作的核心任务。本案执行过程中达成了买受人权益和实际居住人的权益之间的平衡,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强化善意文明理念。
下一步,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凝聚执行工作合力,用扎实的执行成效保障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