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停业!法院“放水养鱼”让1500万房产顺利变现

  
2025-06-13 11:34:57
     

包苗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6月13日,记者从邻水县法院获悉,银行申请执行酒店,邻水县人民法院决定“放水养鱼”,对抵押的不动产采取“软查封”,让被执行人及其他房屋使用人继续经营盈利,后经网络司法拍卖案涉商业楼以1500余万元价格拍卖成交,买受人与某酒店、某银行等房屋使用人达成继续租赁该房屋的协议,该案得以圆满结案。

近期,邻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多起涉某酒店、某公司、王某等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并分别判决多个被告分别向原告偿还借款,但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均未履行生效判决中确定的支付还款的义务,某银行等多个债权人向邻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邻水县人民法院赓即联系多个被执行人开展调解工作,但双方对于偿还借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邻水县人民法院立即采取各类执行查控措施。

经查,被执行人所有银行账户仅有少量余额,可供执行财产主要为一栋商业用房,也分别抵押给了多个申请执行人,且目前该商业用房由被执行人某酒店、申请执行人之一的某银行及其他数个个体工商户租用经营。

邻水县人民法院遂冻结被执行人所有银行账户并查封该商业用房。囿于账户冻结压力,被执行人提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以该商业楼变现的方式履行还款义务。经综合考虑,邻水县人民法院决定“放水养鱼”,对抵押的不动产采取“软查封”,让被执行人及其他房屋使用人继续经营盈利。

后经网络司法拍卖,案涉商业楼以1500余万元价格拍卖成交,买受人与某酒店、某银行等房屋使用人达成继续租赁该房屋的协议,该案得以圆满结案。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