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法院:房屋漏水惹人愁 法院审理助维权

  
2025-06-06 19:06:18
     

大法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邻里纠纷,最难是“水患”,楼上漏水楼下愁,不仅影响入住,损坏财物,更有可能让邻里关系降至冰点。近日,大邑县法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法院的介入下,成功帮助当事人维权,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悉,吕某某与四川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公司的商铺,后来发现商铺存在漏水问题,吕某某诉至大邑法院。经调查审理,大邑法院判决四川某房地产公司承担修复商铺漏水问题的义务。然而,判决作出之后,该公司却拒不履行修复义务。吕某某无奈,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对修复标准产生分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通过专业鉴定机构鉴定的方式确定修复方案。最终,鉴定机构认为案涉房屋防水层已经损坏,应全部重新铺设防水,但由于案外数十名业主在其屋顶违规搭建各类构筑物,拆除难度高、工作量大、且业主对抗情绪强烈。针对这一情况,法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通过向业主释法明理以及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线索,责令业主限期拆除违规构筑物。最终楼顶防水全部重新铺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困扰了申请执行人十余年的房屋漏水问题得以根本解决。

该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成功解决,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大邑县法院“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