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广元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广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曹建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全章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常态化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意义、时代意义、现实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长期斗争、时刻斗争的准备,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见行见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法治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不折不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向前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宣传引导,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奋力推动常态化扫除黑恶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要聚焦线索核查,做到涉黑恶线索全向摸排、全量掌握、全数入库、全面核查。要聚焦案件办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的态势不放松,做到打早打小、打准打实、打深打透。要聚焦行业乱象,持续巩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成果,加强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要聚焦督导整改,对标对表逐项逐条强短板补弱项,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不断夯实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基础。
会议审议了有关文件。市法院院长、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周兴复,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挺出席会议。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