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换马甲”、房屋“玩过户”……邻水县法院集中宣判3起拒执犯罪案件

  
2025-06-06 11:32:35
     

赵梦佳 周银莹 朱文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为依法惩治拒执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社会风尚,6月3日,邻水县法院集中宣判3起拒执犯罪案件。


换马甲?逃避执行终自缚

2023年,邻水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肖某支付吉某车辆占有使用费、违约金及律师费共计7万余元,但肖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吉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官向肖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肖某始终未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法官遂依法对肖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决定,肖某依然未履行。

经查,肖某在其微信被法院冻结后,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微信账户并供自己使用,在2023年9月至2025年1月期间,该微信收入合计14万余元,支出合计14万余元,且有多笔为汽车加油的支出,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邻水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耍花招?法网难逃必严惩

2022年底,邻水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由张某某向刘某某支付货款3.5万元,张某某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初,刘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依法查封了张某某名下房屋,后张某某与刘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某先行支付5000元,并于2024年5月前支付余下3万元,之后,刘某某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张某某名下房屋的查封。解除查封后,张某某便将房屋转移登记至其好友王某名下,后王某以该房屋作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元并将该笔款项转至张某某女友名下,该过程张某某未向法院报告。2024年9月,因张某某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经刘某某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同年11月,法官对张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并罚款3000元的决定。张某某被司法拘留后,履行完毕余下欠款3万元,并取得刘某某谅解。另查明,2024年2月至2025年4月期间,张某某的微信交易流水显示其收入金额达39万余元,支出金额达42万余元。

邻水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张某某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且已履行完毕义务并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钻空子?以身试法尝苦果

2021年,邻水县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定由朱某偿还包某、邱某等人借款等相关费用共计31.7万元。后朱某未按期履行支付款项义务,包某、邱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向朱某送达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按照程序冻结了朱某的微信账号、扣押了其名下轿车。轿车被扣押后,朱某为了出行方便和隐藏财产,借用他人身份信息以零首付并贷款15.79万元的方式购买了一辆小车供自己日常使用。

经查,朱某的微信账号从2021年12月至2024年4月期间,累计收入26万余元,支出24万余元。该微信账号被冻结后,朱某使用其女友身份信息注册微信账号,于2024年6月至12月累计收入13万余元,支出13万余元。后法官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但朱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

邻水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根据被告人朱某的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