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终本不是终点,案件一日不结,执行一日不停。崇州市法院“执行110”机制实质运行以来,执行反应速度不断提高、案件处置效率不断提升,有效促进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
案件一
建设合同纠纷执行波折现曙光
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天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三某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某迪鞋业有限公司、四川某越投资有限公司因建设合同产生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三被执行人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540余万元。
2022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封了四川某迪鞋业有限公司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的一处房屋。通过网络系统及传统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此,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本,但执行工作并未就此止步。2024年,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四川某迪鞋业有限公司重新在银行开户,并有大额的转账记录,该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鉴于被执行人的上述行为,崇州市法院依据《关于进一步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知》向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发出了协助查控通知书。
今年4月某日晚10点,龙泉驿区公安分局联系法院,已将四川某迪鞋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传唤到位,法院干警迅速出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被执行人拘传到院后,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展开了长达两个小时的耐心沟通,不断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慑和干警的劝导下,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身错误,现场履行30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就剩余款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让该案从终本案件变为了终结案件。
案件二
居间合同纠纷终本后重现生机
申请执行人文某与被执行人尹某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尹某向文某返还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崇州市法院依法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两辆汽车,以及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某小区的车位进行了轮候查封。同时,执行干警多方查找,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在此情况下,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已终本,但执行干警始终关注着案件动态。今年5月某日早上7点,“执行110”报警电话响起,申请执行人报警称发现了被执行人在武侯区的家中。“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团队负责人报告。“执行110”团队迅速响应,立即组织值班备勤人员,在20分钟内迅速出警。
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尹某的履行能力进行了审查,发现尹某有履行能力但在执行期间未履行。在法律的强大威慑和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尹某最终现场履行20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就后续还款事宜达成协议。此外,尹某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行为,法院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的罚款,彰显了法律的权威与公正。
法官说法
“执行难”难在查人找物,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少案件因此被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非免除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执行110”机制通过快速响应、威慑惩戒、资源整合和技术赋能,为终本案件注入“破局之力”,提升了司法权威与公信力,其意义不仅在于个案执结,更在于推动执行工作从“被动终本”向“动态清零”转型,真正实现“让判决落地,让正义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