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利剑丨集中执行  一周到位100万元

  
2025-06-04 09:29:19
     

龚佳蔚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5月26日-5月30日,荣县法院开展为期一周的“红梅·利剑——夏日执行攻坚”集中执行专项活动,用实际行动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奔赴异地追回劳务费

柯某某与白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白某某分包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劳务作业交由柯某某组织人员施工,柯某某完成了相应的劳务作业,应当获得劳务报酬,但白某某未按结算金额及时足额支付。经法院判决并生效后,白某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白某某却以“失踪”“失联”等行为拒不支付劳务费。


执行过程中,接群众举报白某某正在外地一茶坊喝茶,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该茶坊所在地实施突袭,果断亮出强制执行“利剑”,并告知白某某拒不履行将对其采取拘留处罚,迫使白某某积极想办法履行义务。

白某某面临法律的威慑,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当场履行10000元,并就剩余案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怕被拘留主动和解

刘某某与虞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刘某某与虞某某经第三人介绍成为朋友。因虞某某急需用钱,在第三人担保下,刘某某借给虞某某40000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然而虞某某却未按期履行,刘某某向荣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虞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无法联系、查找不到其行踪线索,该案按下“暂停键”。


此次专项行动,再次梳理过去未实结的小标的案件,经多方调查,发现虞某某在荣县一酒店有活动痕迹,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该酒店,并将其拘传回法院。因刘某某与虞某某系朋友,且面对不履行将被司法拘留的不利后果,虞某某遂主动与刘某某协商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严执”威慑 两起欠款主动履行

梁某某与曹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曹某某限期偿还梁某某借款5800元,曹某某未按期履行,梁某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某公司与邹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调解确认邹某某分期偿还该公司借款,现余3472元未按期履行,该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两起案件涉案金额虽较小,但被执行人均心存侥幸,企图通过拖延履行的方式逃避义务。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与二被执行人电话联系,告知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义务和拒不履行的不利后果,二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 

专项执行期间,拟对二被执行人予以处罚,面对法院专项执行的威慑力,二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生效法律文书并非一纸空文,遂主动履行完毕全部义务,该两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中累计执行案件58件,出动警力96人(次),出动车辆32台(次);在行动中,拘留1人、采取集中约谈41件(次)、敦促达成执行和解26件、查封房屋2套、查封车辆9台、夜间行动1次、自动履行4人(次)、执结案件30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00.56万元。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