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增殖放流为温江水域生态 “续航”​

  
2025-05-26 19:09:12
     

罗浩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5月20日,在成都市温江区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一场特殊的增殖放流活动正在进行。温江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增殖放流进行现场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守护温江水域生态环境。​

2024 年 7 月,瞿某等四人在温江区鲁家滩水域,使用单片刺网进行非法捕捞,被民警当场挡获。案件移送至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迅速行动,积极与公安机关、渔业执法部门沟通协作,强化刑行衔接,进一步补强案发河段生态公共利益受损和非法捕捞的水产品价值评估等证据。经认定,瞿某等四人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方法捕捞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应当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瞿某等四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认罪态度良好,并自愿承担起生态修复的责任。​

增殖放流现场,承办检察官抓住时机,向当地围观群众宣传非法捕捞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危害。随后,在众人的见证下,瞿某等四人仔细查验鱼苗后,将总计两千两百尾鱼苗缓缓投放到金马河流域中。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不仅是对非法捕捞者的一种惩戒教育,更是温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力,继续提高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的办理质效,依托刑行反向衔接和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凝聚起维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共同为温江的绿水青山保驾护航。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