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塘检察:守护“脚底下”安全,窨井盖隐患全面整改

  
2025-05-26 11:51:03
     

近日,理塘县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摸排理塘城区道路和校园周边的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针对“问题窨井盖”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整改,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民生安全问题治理,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4月初,理塘县检察院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理塘县第四完全小学、第二中学、第二完全小学附近,高城镇哈戈村、哈戈村、协呷二村住户门口,以及鑫鑫粮油批发对面道路旁边等多处存在窨井盖破损、凹陷、遗失的问题。上述“问题窨井盖”周围未设置警示标牌,给未成年学生等过往行人和车辆带来了安全隐患。


经调查,理塘县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针对上述问题,于4月22日向对辖区内窨井盖安全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窨井盖安全监管职责,排查梳理并及时维护、补装“问题窨井盖”,有效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落实窨井盖安全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加强部门协作,广泛开展窨井盖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倡导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共设施,源头防范窨井盖安全风险。有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建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对全县井盖及雨箅子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于5月22日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我院,理塘县检察院于同日现场回访整改情况,安全隐患全面消除,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小小窨井盖,体现大情怀。检察机关以窨井盖治理为契机,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协同发力,探索形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提升平安理塘建设科社会化、法治化水平。下一步,理塘县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脚底下”安全。

(文理)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