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了表彰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其中,内江1个县级市、6个村镇、7个单位、2个家庭、2所学校受到表彰。
翻开表彰名单沉甸甸的荣誉背后,凝结着全市上下每一个单位、每一位干部群众的信念和执着、心血和汗水——
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1个)
隆昌市
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6个)
隆昌市界市镇、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洪坝村、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长安村、内江市东兴区高梁镇杨岭村、威远县新店镇民富村、资中县重龙镇杨柳滩村
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7个)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内江市财政局、内江市中医医院、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内江发电厂、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东风社区、四川恒通动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2个)
余向红家庭、李梅家庭
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2个)
内江市第十小学校、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全国文明城市方面,隆昌市被授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称号;全国文明村镇方面,内江本轮有6个村镇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全国文明单位方面,内江本轮有2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国文明家庭方面,内江本轮有2户家庭被授予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称号;全国文明校园方面,内江本轮有2所学校被授予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