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成本 效率高 更便捷 珙县法院依托综治中心开启纠纷化解新篇章

  
2025-05-23 10:29:42
     

珙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不断推动法院职能前移,依托县综治中心平台,开启纠纷化解新篇章。从“单打独斗”迈向“多元共治”,用法院力量助力激活珙县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池春水”。

原告张某与被告1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建筑公司)、被告2陈某由于《室内装饰装修合同》产生经济纠纷,后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该建筑公司解除合同,让对方退还未履约部分装修工程款及增项款,并让该建筑公司与陈某一起承担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为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解纷效率,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珙县综治中心进行先行调解。综治中心立即启动“法官指导+专业调解”的解纷机制,对接驻点法官进行全程指导,采用精准定位矛盾焦点、耐心搭建沟通桥梁、依法为纲明确责任“三步”调解法开展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张某当场提出撤诉。

李茂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