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天干物燥,防火安全不容忽视……近日,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巡警大队民辅警在巡逻途中,遇上一辆三轮车上的货物发生燃烧,当即变身“救火卫士”,成功将其扑灭。
5月12日,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巡警大队民辅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三轮车上货物冒出阵阵浓烟,并伴随一股烧焦的气味。为避免引发火灾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队员立即下车,迅速开展扑救工作。
火情就是警情。巡逻队员第一时间将现场情况通报分局指挥中心,一组在道路上放置反光锥形桶设立警戒区,提醒路过车辆和群众绕行避让;一组立即使用警车配备的灭火器及水枪,对准火源进行喷射灭火,火情得到有效控制。
经过及时扑救,火势很快被扑灭。为防止死灰复燃,巡逻队员围绕着火现场周围环境进行仔细巡查,确保没有复燃隐患,才继续投入到日常巡逻工作中。
公安提醒:
近期炎热干燥,发生火灾的概率增大,大家要提高日常防火意识,防患于未“燃”,最大限度杜绝或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如发生火灾,人员要及时撤离,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争取施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