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纯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5月16日,记者从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获悉,广安市前锋区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作用,联合上级法院执行部门及公安机关协同作战,成功执结两起执行积案,为胜诉当事人追回执行款31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
被执行人杨某某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拒不履行义务,拒绝接受法院调查,且未如实申报财产。
广安市前锋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并通过多方渠道查找其行踪未果,遂向公安机关申请对其实施临控措施。
5月8日,前锋区公安分局观塘派出所成功控制被执行人。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前锋区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赶赴现场办理交接手续,依法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
鉴于申请执行人远在广东,执行法官遂通过电话方式,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进行协商。
过程中,杨某某虽承认债务但提出股权抵债方案,申请执行人以目标企业经营不善为由拒绝接受。
执行法官严正指出:“因申请执行人不接受抵债方案,如一直拖延支付款项,无法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法院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在广安中院另有未结执行案件,遂立即启动跨院协作机制。经与广安中院执行局会商,决定对关联案件合并处置。
在两地法院联合攻坚下,经过七小时沟通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杨某某当场联系亲友筹措资金,向两案申请执行人全额支付执行款312571元,两起关联案件得以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