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近日,崇州法院执行局在处置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案件时,面对被执行人行踪不明、拒不配合腾退、需腾退生活物品品类繁多的困境,法官以“数十通电话、多方协调”的耐心沟通,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倾力保障被执行人权益,最终通过“分类保管+全程留痕”的柔性举措完成腾退。
此次腾退案件源于某银行与四川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罗某某、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罗某某、王某某名下房屋进行公开处置,并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在查封、拍卖及司法处置的各个环节,法院多次通过电话、短信、“一张网”送达、张贴公告等方式形式详细告知被执行人关于法院处置其房屋的详细流程,督促被执行人主动搬离房屋,并明确告知其拒不执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然而被执行人始终拒不配合腾退工作,并放话“我看谁敢动我的东西,我有贵重物品在房屋内”“我看谁敢住进我的房子里”等进行威胁,企图阻扰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迅速行动,研究制定执行方案,依法对案涉房屋实施强制腾退。
一、分类保管+全程留痕,细节处见温度
面对屋内物品杂乱繁多的难题,法院以“绣花”般的耐心确保财物处置规范透明:
1.“贵重物品”:私人收藏、重要证件等由公证处全程录像存档,密封后存放至法院指定仓库。
2.“日常用品”:未拍卖的大件物品由物流公司分类打包,贴上法院封条后存放至物业临时仓库。避免物品损坏,减小长途运输费用,提升执行效率。
3.“杂物”:针对屋内大量杂物,由申请人提供临时仓储空间,缓解存放压力,体现协作善意。
二、“过渡费”保障先行
在被执行人的房屋被拍卖以后,法官主动为被执行人争取合理过渡安置费用,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
从早上9时至晚上9时,经过近12个小时,法院顺利完成屋内腾空工作。次日,被执行人联系法官,表示愿意自行前往领取腾退物品,并保证不会打扰买受人居住。这起强制腾退房屋,是崇州法院执行局工作的生动缩影,更是对所有妄图拖延赖皮、挑战法律权威者的严厉警告,法律红线不可触碰,逃避执行均无可能!
法官提醒:
拒执拖延、妄想摆脱责任只会扩大损失,自食其果!
1.负担不必要的额外经济成本。仓储费、搬运费、执行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若是主动腾退可以降低成本,减小损失。
2.拒不执行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若被执行人有能力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刑法》第313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