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瓶车不戴头盔,成都新津交警又查处了一批人

  
2025-05-09 12:35:09
     

电动自行车因为轻便,是很多人近距离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更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针对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近段时间以来,成都新津交警采取重点查处+曝光的方式,持续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违法者:谭某某

交通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5月6日

违法地点:三新路1001公里200米


交通违法者:张某某

交通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5月6日

违法地点:三新路1001公里200米


交通违法者:郑某某

交通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5月8日

违法地点:迎宾大道与瑞通路交叉路口


交通违法者:杨某

交通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5月8日

违法地点:迎宾大道与瑞通路交叉路口


交通违法者:管某

交通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5月6日

违法地点:三新路1001公里200米

(新津公安)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